这制度不就是你们辩方律师提出的
想要学美国、日本
顺便偷渡起诉状一本主义还有什么防止未审先判
现在又在哭检辩不对等、加速民粹化
比较下来
反而台湾采卷证并送主义的职业法官制度
比采取接近日美的做法更保障被告人权
是法律人当太久
忘记台湾老百姓长怎样是不是
以为台湾人跟高民度人权欧美人种一样吗
台湾人民刚接触民主、自由不过30年
古中国3000年以来的重刑思想早就深植人心
而且新闻整天在报检警破案的风光画面
对检方当然有利
新闻报导被告无罪
87%也只是在黑恐龙法官
而不是报导你这辩方律师多么神辩 战爆检察官
虽然国民法官不像网络乡民一律判死
但确实是比过往刑度还高
目前看起来我觉得
刑度:乡民法感>>>检方求刑>国民法官>>>职业法官
当初还说什么希望这个制度能为刑事诉讼做变革
真的是刑事诉讼的一场笑话
以法律系的角度来看
如果想保障被告人权
更不应该采用这个制度
真的是87
不过以台湾人民的角度来看
这样的判决与刑度确实是很接近民意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