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三读 共谍纳外患罪 最重判死刑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3-08-07 15:00:54
立院三读 共谍纳外患罪 最重判死刑
刑法修正 将中港澳地区纳外患罪规范
〔记者谢君临、苏芳禾/台北报导〕面对层出不穷的共谍案及日益严重的假讯息危害,立法院院会昨三读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中国及港澳地区、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等,纳入现行外患罪章规范;若泄密予中国等敌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战时泄密最重可处死刑。院会也三读通过“灾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条条文修正案”,散播灾害不实讯息致人于死者,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王定宇:共谍不再轻判 保护台湾国安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说,刑法外患罪章自一九三五年制定至今,八十四年后首度修正。因现行宪法规范的领域和现实状态不一致,刑法长期以来无法发挥保护国家安全的功能,导致共谍被轻判,背叛国家的退将如柯政盛、许乃权等,判刑确定后还能领到高额退俸,这些畸形现象都因修法获得矫正;并藉修法确保台湾国安和人民的民主自由。
王定宇原提案将刑法外患罪章中的“外国”扩大为“外国或敌人”,并明定敌人是“与中华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或团体”。国民党团总召江启臣则说,采用“敌人”之文字于外患罪章,法务部及司法院都曾指出,恐会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或是适用上产生疑义;他建议用“境外敌对势力”,补充现行规范之不足。
不过,民进党团于院会表决时,提出新版修正动议,并未采用“敌人”二字及其定义,而是增订第一百十五条之一,明定“本章之罪,亦适用于地域或对象为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行为人违反各条规定者,依各该条规定处断之”;直接将外患罪章适用于共谍案。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认为,增订“敌人”定义的修法版本,已经审查会通过,“没有必要看到大象却不敢提大象的名字”,建议维持原版本。最后诉诸表决,通过民进党团所提修正动议。
散播灾害谣言致死 可处无期刑
另为强化打击假讯息作为,灾防法修正案明定,散播有关灾害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87115
作者: PeachcoMet (桃子彗星)   2023-08-07 15:01:00
小心匪谍在身边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3-08-07 15:01:00
最好敢判
作者: Sumiremywife (平安名堇我的婆)   2023-08-07 15:02:00
不可能死刑 台湾多久没执行死刑了
作者: srxteam0935 (叶子人)   2023-08-07 15:02:00
早该如此
作者: ken890126 (靈魂奸商 路西法)   2023-08-07 15:02:00
匪谍就在你身边
作者: waitan (微糖儿>////<)   2023-08-07 15:03:00
选举才会想到要修法
作者: black80731 (坏坏)   2023-08-07 15:03:00
作者: Sumiremywife (平安名堇我的婆)   2023-08-07 15:04:00
台湾近年执行过的两次死刑第一次我忘了第二次是太阳花学运两次都是国家重大议题发生时 挑个 死刑犯来杀 转移国家焦点用的蓝绿两党执政时都一样 就喜欢用杀死刑犯来转移焦点
作者: k960608 (雾羽‧浪沙)   2023-08-07 15:10:00
这我看过 下一步就是把所有政敌都说是匪谍 通通ㄅㄧㄤˋ掉或是送到绿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