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湖女神”称号的民进党立委高嘉瑜日前遭前男友林秉枢暴力殴打,还逼迫拍摄私密照
片等案,新北地院依伪造文书、妨害秘密、妨害自由的私行拘禁与强制、妨害名誉、妨害电
脑使用、伤害、恐吓等13罪,定应执行刑2年10月,其中只有伤害8月不可易科罚金。案件上
诉二审,今(30)日高等法院宣判,驳回上诉,仍维持2年10月刑期。
前年9月17日凌晨,林秉枢和高嘉瑜透过网络视讯时,偷偷截取高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影像
照片9张。同年11月10日10时许,更用脸书人头帐号到高嘉瑜的脸书公开页面张贴写下“妳
和有夫之妇上床,介入妳之前同学家庭的事实。我们有妳亲口承认的录音, 也有妳同学太
太的佐证。你若再删除,再否认,我们立刻公布录音”,甚至还指示某人在新闻台节目YouT
ube 直播中“斗内”,置顶留言给高嘉瑜,呛声“妳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等字眼。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17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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