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剑弹”也属集束弹 国防部:对军事目标使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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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空军第一联队曾邀请媒体参访,展示IDF经国号战机“万剑弹”挂载作业,军方称,一枚万剑弹就可以摧毁敌人的船团或机场跑道,让敌人不敢冒进。(资料照)
〔记者吴书纬/台北报导〕美国7日证实将提供集束弹给乌克兰,却引发盟国认为有违“集束弹药公约”疑虑而未跟进,而台湾自行研发的“万剑机场联合遥攻武器”(简称万剑弹)也兼具集束弹和巡弋飞弹的特性。对此,国防部今指出,《集束弹药公约》的义务在于缔约方,我国、中国、美国等都不是缔约国,国军若是针对军事目标使用集束弹,是符合“武装冲突法”的作战方法。
国防部今日召开例行记者会,媒体关切国军使用集束弹药的适法性;对此,国防部法律司人权保障处长吴逸圣少将指出,按照《集束弹药公约》,禁止使用集束弹药的义务只有在缔约方,而我国、俄国、中国、美国都不是《集束弹药公约》缔约国。
吴逸圣指出,“武装冲突法”对于使用集束弹药武器没有明文规范,因此国际社会对于使用集束弹药没有一致的共识,我国若是针对军事目标使用相关弹药,符合“武装冲突法”的作战方法。
据悉,“万剑弹”为中科院自主研发的空对地视距外弹药,兼具“集束炸弹”及巡弋飞弹的特性,可进行中途飞行导引与终端导引,增加命中目标的机率,万剑弹若搭载集束炸弹的弹头,具备大范围杀伤、破坏敌机场或据点的能力,破坏力相当强,而万剑弹目前由国造IDF经国号战机挂载,两侧机翼下方可各挂载1枚万剑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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