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会馆之乱》遭移送惩戒 检察官黄锦秋“四大理由”驳斥高检署及检审会
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担任警政署政风主任期间,因出入业者郭哲敏等人的睿森银楼、88会馆私人招待所,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认定,黄女违失情节重大,有惩戒必要,7日报法务部移送职务法庭审理。黄闻讯后,由委任律师发表声明表示,高检署及检评会在审理及评议过程中态度偏颇,证据调查不完备甚至泄密媒体,自己绝没有不起检察官这个职务,会捍卫清白到底。
黄锦秋委托律师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一、本件检评会委员在5月5日黄锦秋陈述意见时,竟帮助不肖记者在外同步窃听,以利其作出断章取义、不利黄锦秋之报导,如此公然违法、充然程序瑕疵的委员会所作出之决议,根本无任何公正性可言。再者,检评会不但未对泄密一事给黄锦秋和大众一个交待,竟在黄锦秋因台北地检署质疑其代理人以自己名义提告检评会窃案之资格,故亲自提出告
诉后不久,即接到检评会如此荒谬至极的决议,令人发指。
二、又,高检署于调查过程中,竟然不是在调查黄锦秋有无因为曾到88会馆接受招待而指示王涂芝让郭哲敏出境,反而是质问警政署政风室承办同仁为何要移送郭哲敏地下汇兑案,以及询问黄锦秋有无指示要将郭哲敏限制出境,仿佛认为是黄锦秋在故意陷害郭哲敏,颇为郭哲敏抱屈,故对黄锦秋加以严惩,也就不足为奇;而王涂芝则在即将对郭敏哲集团收网搜索之际,二度纵放郭哲敏,并让林秉文交保,显见高层对其表现颇为满意,故极力替其脱罪。
三、自106年开始至109年4月止,所有88会馆被惩处的公务员名单,都有其出入88会馆的监视器画面,惟独没有黄锦秋、黄建荣的画面,倘黄锦秋真有出入88会馆,怎可能会没有画面?况且88会馆管家于作证时已表示109年1月17日当晚之客人是11点才进入,且是前一天即预约,和王涂芝所言完全不同,如此明确的证述,检评会竟还故意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令人无言。
四、黄锦秋为了证明111年11月11日当晚没有和黄建荣叫王涂芝改口未到过88会馆,一再请求高检署调取黄锦秋当日出入警政署之监视器画面,高检署故意不调取,嗣黄锦秋只好提出所开车辆当日ETC之记录,以客观证据证明当晚与黄建荣并未碰面,惟检评会仍睁眼说瞎话,说ETC无法证明开车之人即为黄锦秋,其偏颇至极的态度,令人匪夷所思。黄锦秋及代理人对于检评会之决议虽感悲愤,然黄锦秋俯仰无愧,绝对没有对不起检察官这个职务,一定会为了悍卫清白及身为检察官的尊严,继续奋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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