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toryking》之铭言
: ※ 引述《diefish5566 (还我姆咪)》之铭言
: : 我觉得很奇怪
: : 立刑法的年代
: : 18岁以下懂个屁
: : 现在资讯发达到12岁就比以前18岁知道多了
: : 甚至拿自己犯罪不会怎样都懂
: : 应该下修刑法完全责任能力年龄吧
: : 姆咪
: 大力支持
: 应该要把搞事的teenager抓去关
: 我觉得国中毕业就差不多了
: 大概16岁 很多teenager就已经脱离家庭了
: 可以考虑下调到15-16岁
: 但是抓去关感觉也没什么鸡巴用
: 台湾监狱=垃圾
: 基本上关身体健康的
: 抓去关放出来进诈骗集团继续骗
: 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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