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用鬼灭之刃与孩子谈性教育

楼主: Hakase5566 (G8咖哩鸟)   2023-04-20 14:00:35
※ 引述 《ken890126》 之铭言:
:
: 用鬼灭之刃与孩子谈性教育
:
: https://bit.ly/3GUrXEF
我没有义务教导坏掉的大人
.
大家可以发现,#这是一个实名使用的粉专。况且我没有蓝勾勾不是公众人物,也就是我在
使用粉专发文时,并不代表任何团体,仅能代表我在书写个人育儿日记,或者在外教授课程
的心得感受。任何看到公开文的人都可以理性表态,自己与我不同的想法与感受,但涉及人
格羞辱与伤害之言论,我方律师绝对不宽待处理!
.
也就是无论任何人在我的粉专谩骂,就等于是直接辱骂我个人伤害我的名誉!就算您是捍卫
您所热爱一切,所以失去理智对我产生非理性羞辱言论!都已经造成超过万人转发且千人点
阅,实质的造成我个人名誉及商誉的损坏!所以这几天已经请律师协助蒐证,并于今天早上
报警完成提告“#刑法公然侮辱罪”!(被告六位看到不用急着删文,因为已经都捷图存证
给警方囉!啾咪!)
.
“刑法公然侮辱罪”
本法 112.02.08 修正之第 91-1 条条文自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公然侮辱人
者,处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
五千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啾啾老师 #法律是保障个人权益的底线
#用自己行动教导孩子如何透过法律捍卫权益
#本人最大能容错的年龄只有未满14岁儿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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