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上相关板龟:
10.烧现充条款
(1) 于本板炫耀有交过或有男女朋友、家境富裕、朋友众多等现充情事,引起其他使
用者反感,处水桶1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2) 符合前条之现充文定义且明显引起其他使用者反感(非同一人嘘文数达30以上,推
嘘不相抵,同一人补血视同嘘文),该事实发生时,板主得迳行删文并退文处置,
且水桶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看起来10-(2)对两位板主来说
是属于10-(1)的罚则强化版
也就是说本来就会被判10-(1)的文章达到10-(2)的条件时
罚则会增重
而不是
"很接近10-(1)的擦边球 一般人第一次发可能没事"
"但长久以来刻意以擦边球而为的人会因为众怒而违规"
的条款
其实看文字描述也完全没问题就是
因为两位板主强调的都是单篇文章未达违规标准
而这里的标准应指10-(1)
大概是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