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之前有稍微看一下那串
当时也觉得最后争点会落在这
站在使用者的立场
那封你们觉得申不申诉的智障信
其本质就是在做板务申诉 因为:
1. 直接回复水桶信件
2. 从内容可以明确推断是在询问判罚依据
3. 最后的"申诉" 应补足为 "至组务申诉"
若今天是写:若无回应 则会上诉组务/至组务申诉
这样这封信的用意就很明确了
那问题就是 板务也是申诉 组务也是申诉
没有明确的指出申诉两字的对象为何 才变成这样
群组长的立场
应该是觉得申诉是看板使用者的权益
而在本case 板主没有协助使用者完成申诉
虽然群组长没讲 但如果要站这立场讲这些
那应该会提及到期信件内容是询问判罚依据
其本质上确实是在对板主做申诉
而信中最后的申诉未提及组务申诉可能是失误
或者是对组务等相关用词理解不足
道义上板主理应要协助看板使用者完成申诉流程
可是却因为不作为导致看板使用者可能丧失申诉权益
实际上也不只是道义 BM板龟中
A-2-6 定义了私信申诉的流程
A-2-1 定义了板主应提醒使用者
格式不符者将在板主提醒后,给予二十四小时时限进行修正
而群组长的做法是将其称之为"板务的询问且无回应"
用了雷同但可能不明确的方式来指出板主在这过程的不作为
并依此为主认为板主不作为导致看板使用者丧失权益
作为判决的结果
老实说我挺意外的
竟然不是一层护着一层 感觉彼此没啥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