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iend5566 (朋友56)》之铭言
: 康男到案后觉得冤枉,他表示,当天少女突然打电话给他,说她到台北找不到朋友,没有
: 地方可以住,问他那里能不能借住1晚,他同意后少女抵达他的住处,没想到她一进房间
: ,就豪放的脱光衣服诱惑他说“给我钱让你搞”。
: 他说,那时他一听到这句话,一时把持不住,就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但绝没有违背对方的
: 意愿
男人脱光 女人根本无感
女人脱光 除非你长太丑 不然应该都有感
这就是台女资本论里面
台女手持的利剑
公平 公平 还是他妈的公平
对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