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支持废死的,你版少数。
想被说服换边站。
个人逻辑:
1.“杀人偿命”是对的。
2.两人杀一人,两人都处死。三人一样、四人五人依此类推、无限上纲。
3.今天有一起误判发生了。无辜的人被判死了。
4.根据“杀人偿命”原则,有人要偿命。
5.可能有人会说是法官,所以法官偿命。
可是法官要有死刑这条法律才能判死啊。这不是法官一个人的问题。
6.法律谁定的?立法委员。
立法委员权利谁给的?人民。
7.结论:全国人民一起偿命。
罪责总不会在上纲到全国人民的时候就被稀释掉了吧。
8.我不想死,所以支持废死。
也不光是这样啦,
基于无知之幕的思想实验我也会支持废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