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lter741225: 这种东西就延伸出小孩杀人 03/15 13:15
→ walter741225: 阿反正拳头大的觉得小孩子怎样 那就也没办法 03/15 13:15
→ walter741225: 上面那句指得是 小孩真的杀人可是装或怎样的 03/15 13:16
其实考量意志我觉得无可厚非
如果只看结果论,那杀人跟过失致死应该是一样的罪行
可是两者在可教化的程度上就差很多
但是咧...教化跟定义"意志"的部份又只做半套
例如瓦特举例的,7岁以下小孩一律无罪
但是如果真的有可以辨别且刻意杀人的小孩呢?
法学家难以订出一个可量化的标准,或是难以将标准列入司法官的养成
毕竟现在这样都能搞出法官认为诈欺犯是好汉所以减刑的低能例子了
结果只好搞半套+折衷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