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退训台大生揭国安局学员、长官身分判4年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3-02-10 18:38:33
退训台大生揭国安局学员、长官身分判4年半 犯情工法已“轻判”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拥有台湾大学高学历的国家安全局前受训学员何牧珉,5年前考进国安局后,因受训表现欠佳被退训,何竟在PTT论坛揭露同梯及长官的职称、化名与真实身分,使情报人员面临身分曝光的风险。台北地院今天依违反两个国家情报工作法之泄漏情报资讯罪,各判他3年6月徒刑,合并应执行4年6月徒刑。据了解,此刑期不排除是法官酌量减轻其刑后的结果。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台北地检署今天表示,待收到判决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北检当初起诉时则是认定何男的犯后态度不佳,且意图耗费司法资源,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北院审理此案考量事涉情工法,依法并未公开审理。不过,根据北院判决的结果可推论,何男犯下两个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但北院却各只判3年6月徒刑,等于各罪只判最低刑度的一半,应是适用了刑法第59条的减刑规定。
律师丁昱仁表示,诉讼理由可审酌被告的犯罪动机、手段及犯后态度,“假设”法官认为犯罪情状显可悯恕,是可以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量减轻其刑,形同法官给予“法外开恩”的规定;而依司法实务来看,如果适用减刑规定的案件,刑度大多可减去最低本刑的一半,也就是说,若最低本刑为7年,减刑后则为3年6月,不过仍须视判决公布,才能确定法官判决有无变更适用法条及给予“法外开恩”。
丁昱仁解释,由于何男被判2罪,各判3年6月徒刑,依数罪并罚定其应执行刑,则参照刑法第51条第5项规定,于各刑中之最长期以上,各刑合并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不得逾30年。也因此,被判两罪的何男,应执行刑的刑度,可从3年6月徒刑以上至两罪加总后的7年徒刑之间取一适当刑期,一审判何应合并执行4年6月,符合司法实务。
北检调查,何男毕业于台大化工系,2018年考进国安局,受训时因表现不及格,且动辄钻体制漏洞,不到半年就被退训;2019年10月9日、10月12日,何男两度在PTT贴文揭露同梯受训同学、国安局训练中心少校队长、主任等人的身分与职称,造成情报人员身分曝光,考量何男明知应永久保密情报人员的身分,却故意上网揭露,涉犯本刑7年以上的情工法重罪,考量他两次贴文的犯意各别,建请法院分论并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07139
作者: sixB (6B)   2023-02-10 18:40:00
原来台湾也有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3-02-10 18:42:00
判比共谍跟酒驾还重
作者: hollande (心爱骑士来喔)   2023-02-10 18:42:00
可惜不姓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