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瑶宫办事员A香油钱519万 公所求偿竟败诉
彰化市知名妈祖庙南瑶宫,2年多前被1名周姓女办事员监守自盗,侵占香油钱519万元,被依贪污罪判刑3年10月,但公所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归还香油钱,却被法院驳回,原因是彰化市公所是管理人并非所有权人,对此市公所不服,市长林世贤更说法官过度咬文嚼字会再上诉。
彰化市南瑶,香火鼎盛,经常有信徒到庙里捐香油钱,而这间宫庙的管理单位是彰化市公所,两年多前抽查清点香油钱发现少了519万元,追查抓到是1名周姓女办事员监守自盗,因此提告贪污罪嫌,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要追回被侵占的5百多万,法院审理判决出炉,周姓女办事员被判3年10月,民事的部分公所却败诉了。彰化地方法院庭长廖健男说:“彰化市公所对周姓被告,另外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部分,本院合议庭则认为,因为彰化市公所是管理人,并非所有权人,因此予以驳回。”
法官认为,周姓女办事员侵占的南瑶宫的香油钱,是属于南瑶宫,不是属于市公所的,但南瑶宫的管理单位就是彰化市公所。民众说:“法官脑袋坏掉无理,这市公所当然有权利,不然要怎么做管理员。”民众说:“市公所既然是代理人,那它就有权利,帮南瑶宫提起,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浪费司法资源。”
彰化市长林世贤说:“过度的这种咬文嚼字,我想公所虽然是代管寺庙室,但是它是直接有管理权的,法官的见解我们予以尊重,我们会改换1个身分,用南瑶宫的管理人再提起上诉。”一开始是用公所名义,去追讨被侵占的香油钱,跟后来要改成用南瑶宫管理人的名义去追讨,其实对象是一样的,公所也只能尊重判决,已经和律师讨论会尽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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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版法律人怎么看
是说阿康怎么不去应征宫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