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删除[瓦特]分类
虽寄信当事人询问意见,当事人回复并无造成困扰无须更改,但因增订讨论非公众人物
之规定,具有特定使用者暱称之默认分类,可能与板规有所冲突,因此予以删除默认分类
。
删除分类并不代表禁止使用该分类,本板仍自由使用任何分类,或是不分类。
谢谢你们在春节期间还花时间整理这些喔
虽然最急迫的东西都没改到
对方都说无所谓的东西也列为优先事项
但我还是感谢你们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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