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 之铭言:
: 标题: Re: [闲聊] 一秒激怒法律工作者
: 时间: Fri Jan 20 19:03: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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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sole772pk37 (单推Korone)》之铭言
: : https://i.imgur.com/BUeOwOX.jpg
: : 鸽子不遵守刑诉
: : 很难管但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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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诉不能不遵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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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诉不遵守被对方律师抓到你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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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诉的东西最好不要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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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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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觉得如果这个争议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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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直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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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修成可以看身分证或确认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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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给警察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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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也可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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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翻口袋或是看后车厢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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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有很严重的隐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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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人去警局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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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不是戒严 凌晨买东西吃还要跑警察局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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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纯确认身分看起来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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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戳戳看你是不是通缉犯: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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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说身分证有什么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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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已想到的是配偶栏 可能有人很在乎这个 不想要别人知道他有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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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好像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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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身分证不要纪录这些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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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身分证字号 名字 户籍地址 大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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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应该就好了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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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地址说不定都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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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户政机关都可以查到啊 没必要特别写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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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 大头照 名字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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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会少很多争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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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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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查身份是这样的
如果你给警察权限太大
会变成人民上街都要强制配戴身分证
没身分证出门=遇到警察就是进派出所确认身分
极度扰民
但是你完全不给警察权限
会导致真正准备要犯罪的人
你又无法防止他会干坏事
导致整个社会动荡不安
所以大法官跟立法者在这2难的条件下
才会弄出那么有争议的盘查条件
每个人就有100种解释方法
我是觉得这要靠检警联系来解决
检方至少要提供标准或是案例
让警察有方向能够遵守
一来检察官是司法官 对于法律解释这部分是他们的专业
二来违法搜索、盘查也都是他们在负责决定是否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