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研究了一下
希腊城邦大多都禁止自杀
雅典禁止自杀 自杀者会有鞭尸跟分尸埋葬的处罚
理由是背叛雅典 因为自杀就没办法行公民义务
但雅典有特别的规则 其他城邦没有
就是有正当理由得到官方允许 自杀就不会受到惩罚
斯巴达严格禁止 平民军人都禁止自杀 自杀者鞭尸处罚
到罗马时代 罗马基本上对自杀没意见
罗马对于自杀在法律上没有处罚 你自杀也不会怎样 只是可能会道德谴责你而已
例外是军人 军人禁止自杀 而且法律上有惩罚 会没收自杀者的所有财产
理由是军人自杀会影响军队 而且军人是属于国家的 你的命属于国家 军人没有自杀的权利
跟亚里斯多德的想法差不多 亚里斯多德也反对自杀 包含平民跟军人 理由是损害国家利益
所以罗马时代对平民自杀比较偏向宽容
但罗马帝国中期开始 就开始处罚自杀行为 禁止自杀
因为罗马帝国的人口出现问题 罗马帝国少子化 人能够打工赚钱缴税 还能参军 不能再让平
民自杀
所以罗马帝国中期开始 基于自杀损害国家利益 对自杀进行处罚
再来是基督教 其实圣经根本没有禁止自杀
禁止自杀会出现是后来解释圣经的时候神学家放进去的
当初基督教被罗马迫害 很多教徒都自杀殉教
而且殉道的教徒还会受到教会表扬
像这位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 是二世纪基督徒的领袖
他就说 “我恳求你们,让我受苦,让野兽食我,无须找寻我的遗体,当我沉睡时将再无负
担,然后我将成为耶稣基督真正的信徒。”
一开始基督教没有特别非难自杀 教会也不会对自杀者做出处罚
能不能上天堂是有没有信上帝决定 跟有没有自杀无关
是从五世纪开始 教会被一个神父 Augustine 影响
自杀等同于拒绝臣服于上帝的意志。只有神才有权力决定人何时离开这个世界。Augustine
界定了自杀是自我谋杀,违反圣经“不得杀人”的诫命。
原本十诫写禁止杀人 但这个神父把杀人 解释为 杀别人跟杀自己
直到六世纪 教会才开始第一次对自杀进行处罚 在这之前不处罚
把十诫的禁止杀人扩张到自杀 自杀是有罪的
印度教怎么说
印度教源头是婆罗门教 婆罗门教明显是为了统治者服务
所以印度教同婆罗门教 都是严格禁止自杀 自杀也会有处罚
佛教怎么说
自杀下地狱:00000000
但佛教好像没有那种 以佛教立国的
有国家是以佛教当国教 不知道有没有把佛教规定立到法律上
中国怎么说
中国主要是来自儒家思想 切入点是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自杀为不孝 不孝会有严重的道德谴责
而且不孝 刑法会处罚 像唐朝刑律就有处罚很多不孝的规定
但儒家也是帝王之术 是统治用的工具
所以像殉国这种舍身取义 是没问题的
在集体主义的社会 国家是最优先
我感觉只有罗马 跟现在的社会比较像
就是劝阻你不要自杀 但你真的自杀 也不会有处罚
葬礼一样该办的就办
不过罗马帝国中期 也开始处罚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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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要是追求爽
爽跟利益有密切关联 但不是只有利益
有些统治者 可以损害自己的利益 遵守宗教规定 他觉得这样更爽
这种统治者肯定有
但也有统治者不想遵守宗教规定 但他还是被迫要遵守
我觉得这就是基督教世界早期的特殊性
主要就是在于
因为中世纪大部分时间 教权跟王权是分离的 政教分离
而且教权还不一定比王权低 教皇还可以开除国王的教籍
统治者其实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你不遵守都不行
不像印度或是中国这种 都是为了统治者服务
但欧洲封建制度逐渐瓦解 国王逐渐集权的时候
王权比教权高了好几个头 教宗有几个师?
肯定还有可以接受损失自己利益 遵守宗教规矩的统治者
但宗教这个时候就拉不住这些不想遵守的国王了
有些甚至直接从天主教脱离出去
有时候宗教还变成君主的肉便器 君权神授 对ㄚ
我自己的想法是 人是为了爽行动
爽不爽跟利益高度相关 但不是唯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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