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瓦特] 看过最恶的交

楼主: kaeun421 (newkakaeun)   2023-01-15 23:46:39
※ 引述 《RuRu0421 (小美女)》 之铭言:
: 推 kaeun421: 哪有 戚夫人不就被断四肢 01/15 23:36
: 我记得原文是断戚夫人手足阿
: 好像手足是指手脚掌 肱股才是指四肢 也有可能是我记错了==
干我觉得人彘比人棍恶欸==
人彘
是指把人的手掌与脚掌剁掉[3][4],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燻聋),用喑药
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有的还要割去鼻子,剃
光头发,剃尽眉发(不只是把眉毛和头发剃光,还包括眼睫毛),然后抹一种药,破坏毛囊
,使毛囊脱落后不再生长,永不再长毛发,然后一根根拔掉,有的嫌累,就一起拔掉。如果
有皮掉下来,或者在行刑中就死了,刽子手就会被人嗤之以鼻,甚至丢掉饭碗。也有没在行
刑过程中死亡的,没死的就被放在厕所里做成了人彘。最出名的是汉朝的吕太后将戚夫人做
成了人彘,还安排了专人“照顾”,然后丢弃在茅厕中任其痛苦死去,割掉耳朵,甚至把脸
划花。这是吕后发明用来对付戚夫人的一种非常残忍酷刑之一。[1]有人以为人彘是把四肢
剁掉,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史记》原文就是“断戚夫人手足”,而不是“肱股
”[5][6]。
肱:(名)胳膊由肘到肩的部分,泛指胳膊。
股:(名)自胯至脚腕的部分,特指胯至膝盖的部分。
人棍
《旧唐书·后妃传》载“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瓮中,曰
: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
《新唐书》: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曰:“令二妪骨醉!
”数日死。
《资治通鉴》: 武后闻之,大怒,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瓮中,曰:
“令二妪骨醉!”数日而死,又斩之。
上面三条史料,都明白记载了“骨醉”之刑,背景是,武则天将痛恨的萧淑妃与王皇后砍断
手脚,而后又放入酒缸,让酒醃入骨头里,用以折磨二人。三条史料翻成白话的说,就是先
是将人打到皮开肉绽,然后去掉受刑人的手脚,做成“人棍”,最后把受刑人投入酒缸之内

这改良过后的酷刑,残忍之处在于,初期酒会让伤口产生难忍的剧痛,继而产生麻醉,同时
酒又能消毒,让受刑者延长生命。武则天即使将两人折磨至此,还不罢休,当两人数日后,
已经奄奄一息,还将两人拖出去斩首,武则天的残酷可见一斑。但是这样的酷刑,其实真实
性有待厘清,有可能是编者加油添醋的说法,只是这样想像力也够让后世胆颤心惊了。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23-01-15 23:47:00
干 吐惹
作者: RuRu0421 (小美女)   2023-01-15 23:50:00
学到了 但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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