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0岁哥哥从2019年起接连趁就读高中的妹妹熟睡时,抚摸妹妹胸部、下体,甚至变本
加厉,以手指性侵得逞,胞妹忍无再忍,报警提告,结果爸爸却认为妹妹没先告诉家人,
反而直接报警,可能害哥哥被关,高雄地院审理时,妹妹最后替哥哥求情,盼哥哥能获缓
刑,法官考量哥哥坦认犯行,获得妹妹原谅,依4次猥亵、1次趁机性交,合并判刑2年,
缓刑5年。
判决指出,哥哥案发时刚满20岁,妹妹则正就读高中。2019年3月中旬、3月下旬,哥哥看
到妹妹在房间熟睡,于是偷偷抚摸妹妹胸部,还将手伸入妹妹下体猥亵,同年4、5月间,
哥哥又以同样手法对妹妹猥亵,甚至还有次趁妹妹熟睡时,以手指性侵得逞。
事隔2年后,前年9月4日上午9时许,哥哥见妹妹在房内熟睡,又伸手趁机猥亵,只不过这
次妹妹不再忍让,决定直接报警处理,父亲也在妹妹报警后,才知道哥哥竟伸手对妹妹逞
欲。
高雄地院审理时,父亲出庭称是“教育失败”,但法官认为,父亲对于性侵害犯罪的观念
,却认为妹妹应该先告诉家长,而不是直接报警,反而造成哥哥可能被关,对于妹妹被害
反而没有直接表现。
法官根据父亲表现,认为哥哥在家庭环境中,较无机会习得正确观念,考量哥哥始终坦承
犯行,也获得妹妹原谅,妹妹也具状希望哥哥获假释或缓刑,不要入监服刑,综合相关事
证,4次猥亵各判刑7月,指侵部分则判刑1年7月,合并判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
护管束,并应完成加害人处遇计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