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投票案取消后 该申诉案由Laptic全权处理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2-12-16 23:59:26
直接用这个标题说事吧:
※ 引述《diefish5566 (还我姆咪)》之铭言:
: 股板的
: 马来人又干啥好事了
: 有没有八卦
: 姆咪
→ nh507121: 靠北 板主判决直接丢给板友投票决定要不要桶12/14 14:25
→ nh507121: 太姆咪了吧12/14 14:25
想请各位判断一下
身为板主,却把检举(申诉)案交付使用者公投,以决定违规与否,请问是否可取?而且
言之凿凿说“国民法官”,但问题在于知否其真谛?
在上次记名公投中,记录的内容与本次的不同,难道能放任不管、任由错误继续发生?
且再说“国民法官”(或欧陆法系的“陪审员”),至少是有经过一定的精挑细选、且有
数量限制,但参与“使用者公投”的呢?是否真的对板规有些许的了解?
(不过是否真的有“精挑细选”,可能要先打上一个问号)
但上述种种只是其次,更严重的在于:
下不了判决、想改板规,好歹先来信好讨论嘛,但是结果呢?没有知会其他板主,就擅自
举办公投;又在不合法的公投遭到撤销后,诳称“不再负责”等语,不断逸脱板规上的黑
幕白字,试问谁忍受得了?
且在经过警告处分后,仍拒绝回归正轨,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吗?再请各位设身处地想想
看吧,如果在八卦、皇城这样实施,请问是否能担保不会起暴动、引发“偏颇判决”的疑
虑呢?
“无言以对”、“哀莫大于心死”,已是不可逆的事实……
(脏话略过)
作者: nh507121 (特)   2021-12-14 14:25:00
靠北 板主判决直接丢给板友投票决定要不要桶太姆咪了吧
作者: Rushia (みけねこ的鼻屎)   2022-12-17 00:00:00
你怎么有脸说别人没问过其他板主就乱搞= =
作者: Rolldadice (人面蛙)   2022-12-17 00:01:00
你的网络形象是谁 金发大小姐吗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丝)   2022-12-17 00:01:00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2-12-17 00:03:00
不是 = =
作者: KinohikoRin (早上咖啡晚上酒)   2022-12-17 00:06:00
妈的,讲就讲整天洗钱
作者: medama ( )   2022-12-17 00:08:00
作者: KinohikoRin (早上咖啡晚上酒)   2022-12-17 00:10:00
Babianjing
作者: Rolldadice (人面蛙)   2022-12-17 00:10:00
马来描述一下你的形象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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