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千元外币送警 换算台币1.8元// 500元以下 依法先自行保管30天
自由电子报
更新于 10小时前 ‧ 发布于 10小时前
纸钞是老挝货币,台币价值约1.8元。(民众提供)
〔记者许国桢/台中报导〕许姓民众拾获一张千元外币,一时无法分辨是哪一国的钱,担心
私下捡走或丢弃会惹上麻烦,遂拿去派出所招领,警员认真比对发觉是一张老挝千元钞票,
依最新汇率换算,该钞仅值台币约一元八角钱(一.八元);许男闻言尴尬地自嘲:“两块钱
掉地上都不一定会捡,还是不要报案好了!”
怕惹麻烦 报警才知是老挝纸钞
民法规定,拾得物价值换算为五百元以下时,拾得者自行保管一个月后可归拾获人所有。不
过警方提醒,保管期间不能使用,否则恐吃上侵占罪,让许男惊讶直说,真的是长知识了。
在台中市北区中清路从事监视器相关行业的许姓店长说,上月底走出店门时,在地上看到这
张没见过的纸钞,因为看不懂是哪一国的钱,猜测可能是东南亚国家货币,现场等候约五分
钟未见失主现身,决定送邻近派出所招领。
警员依遗失物报案作业程序,登记许男捡到的钱钞,接着上网查询结果,才发觉老挝发行面
额一千元的钞票,依当天汇率价值仅约台币一.八元。
保管期间不得动用 以免吃官司
许男说,千元外币价值不到台币两元,原本怕惹麻烦报警,没想到要自行保管、保管期不得
动用等规定更麻烦,不过他一定会好好保管这张具有生活法律教育意义的纸钞。
警方说,拾获五百元以下物品免送警局,自行保管一个月后取得所有权,并非鼓励民众贪小
便宜,而是立法者对低价遗失物处理上的一种权宜考虑;因为仍有不少民众捡到低价物时,
并没有该如何正确处理的认知,故提醒民众一定要弄懂法律规定,做好自保,才不会让好意
和善心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