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nohikoRin: 我觉得在日本当房东都比在台湾当来的噱12/08 09:04
→ KinohikoRin: 难怪一堆人抢著来置产12/08 09:04
日本光是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跟台湾就差很多
26才会这么爱去日本房地产搞法人投资
反观台湾房客把房子搞到翻
房东通常只有两个月押金可以赔
管理公司的话
台湾的包租代管现在是大洒币补助在推广
仲介媒合一件可以拿好几万
但效果普通
以后没洒钱大概就打回原形
一般人还是宁愿租金低一点
※ 引述《KinohikoRin (金木犀)》之铭言:
: 我想到
: 如果台湾也像日本一样,租赁契约都由第三方来管理
: 也就是租客想找房一律找房仲
: 房东想出租也找房仲刊登(也算是实价登录?)
: 物件有问题一律联络管理公司,一切依法依约
: 房客不怕有问题找不到人
: 房东也用担心房客乱搞
: 私租的就自行承担风险
: 不晓得有没有搞头?
: 我上次只是连络说热水器的面板坏了
: 他就连热水器整组帮我换掉
: 不过要人民强制登录住址
: 或肉身打房
: 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