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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慷慨激昂的心情,难道都没有掌声吗?”
张忠谋指出,他后来对这段经历自我检讨,认为当时博士资格考没有过关的教训,在于自
己其实对于机械工程的喜好平平,“没有强烈兴趣和愿望”,因此不见得需要唸到博士。
1949年张忠谋18岁,考取美国哈佛大学,念完大一之后才转校至MIT。他强调自己在哈佛
大学一年的收获,可以用已故美国知名作家海明威描述1920年代法国巴黎的名言“移动的
盛宴”(moveable feast)来形容,而且在哈佛念大一的这年是自己88年人生中最刺激的
一年,当时的收获从1950年代直到今天都还用得上。
“较诸哈佛,麻省理工是相当乏味的学校”
张忠谋当场引述自传上集中他写到的段落说:“哈佛同学的优良和多元化,是我在短短一
年中消除和美国人做朋友的障碍的主要原因。如果当年我是去普通美国大学,我相信大一
学生的兴趣大部份侷限于运动和社交上。
哈佛学生却有许多不同兴趣,我的室友之中有对音乐有修养而且预备学音乐的同学,可以
和我一起去听交响乐、观歌剧;
有学建筑或艺术的同学,和我一起逛波士顿的博物馆;有学政治的同学,常常找我讨论今
后中共的趋势;
我的室友辛克莱带我去看篮球和冰上曲棍球赛,还告诉我交女友的习俗;更有我的好友柏
曼,和我的兴趣一样广泛,可以和我谈天说地,并且是我的文学向导。
第二年到麻省理工学院后,就发现学生特质和哈佛很不同,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更用功,
但较拘谨,很少予人才华洋溢的感觉,而且兴趣较狭窄。
较诸哈佛,麻省理工实在是一个相当乏味的学校。”
此时张忠谋话锋一转,说到“但我现在已经原谅他(麻省理工学院)了”,逗得现场听众
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