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我们常常会听到,关于贫富不均、楼价太高、希望政府要推动公共住宅的声音。
我觉得很纳闷的是,假如真有便宜的公共住宅出售或是出租,是给私人家庭使用吧?还是
由政府盖好之后,公宅当作公共场所,可以让社会大众随便参观或是进驻?
显而易见的,就算搬进公共住宅里面,应该也没有人希望自己像动物园里面的猴子可以给
人随便参观吧?既然这类住宅是私人使用的。那凭什么要求要政府便宜供应呢?住不起房子,是个人的问
题还是公共问题?显然是前者吧?
很多事情你只要把权利和责任分清楚了,你就会发现很多要求是很荒谬的。
穷人生活过得不好,赚不到钱。请问穷人的人生是他自己的,还是这些穷人的人生是社会
的公共财?如果穷人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赚不到钱他应该要自己想办法吧?如果穷人
想拿政府给的补助,那么他是不是要把自己某部分的人生拿出来作为公共财?比如说参与
社会劳动服务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