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盲
假设今天这个道路的路况非常好 视野明亮 路灯比车灯还亮
正常人骑车就算前方汽车没开灯一样可以看的很清楚不会撞到
就像是白天没开车灯被撞这样
如果这样被开超快的后车追撞
那有没有开车灯应该就不是主因了吧 因为开不开车灯都高机率会被撞
所以车灯的价值在于防止夜晚视线昏暗
那如果路况一点都不暗 是超亮的那种 那没开车灯要负责的比例应该很低吧
因为后车没看路才是肇事主因 正常人在同样路况下都看得到
那可能就只有没开车灯的行政罚吧
但如果有开 理论上还是可以减少出事的风险 可能还是需要负责一点
所以没开车灯肇责比例应该是看路况好不好路灯亮不亮
路灯越亮路况越好 那没开车灯肇责比例应该会下降
昏暗小路不开车灯根本看不到人 就算是被撞 不开车灯的人也要负很大的责任
简单来讲就是
路况昏暗 视线差 没开车灯被撞 肇责比例就会高
路况明亮 视线好 没开车灯被撞 肇责比例就会低
这我自己想的
不知道交通事件是不是这样看的
晚上很多人骑脚踏车也没有尾灯 有些连反光片都没 但也不会说黑到看不到 还是看得很清
楚
那这样撞到脚踏车能够说肇责一方主要在脚踏车身上吗
虽然湾湾法院好像是判脚踏车要负主要责任
行人也是吧 行人也不会发光阿
台湾行人都是走在马路上没有人行道 路边很多违停大车 所以走的比较靠车道
因为视线昏暗导致骑手为了闪躲行人自摔身亡
那这样怎么算阿 行人不会发光欸
要在很黑的路上面骑才会没看到吧
不然正常有在看路注意路况应该不会说看不到吧
不知道台64是很黑还是怎样 我也没骑过 很黑的话那没开车灯肇责比例应该会非常大
路况好不好应该会决定没开车灯要赔多少的比例
我法盲
谢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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