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抢我“国产”暂时不告了 外交部解释原因
尼加拉瓜去年12月与我国断交后,竟将我国已转售予当地教会的大使馆建物没收,并拟交
给中国。外交部当时宣布将循正当国际诉讼维护我国外交财产。时过10个多月,外交部条
约法律司司长连建辰今(27)日对此表示,经审慎评估经济效益、风险与分析可行性后,
目前暂缓采取国际诉讼方式咎责,将联合理念相近国家讨论以其他方式对尼国有效课责。
尼国政府片面终止与我国外交关系后,随即转向中国。我国赶在撤离前,将原驻尼加拉瓜
大使馆舍以“一美元”象征性出售给天主教马拿瓜总教区,且已完成法律程序。但尼国奥
蒂嘉政府竟下令将该建物财产转移到中国手中,当时外交部直指,此行径相当粗暴。
外交部当时表示,中华民国台湾前驻尼加拉瓜共和国大使馆的馆舍及财产,是我国政府自
1990年后合法购置的外交财产,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45条,“遇两国断绝外交
关系,接受国务应尊重并保护使馆馆舍以及使馆财产与档案”及习惯国际法,在我国与尼
国终止外交关系后,尼国应依国际法义务保护我国馆舍及财产。我国将循正当的国际诉讼
,维护我国外交财产,必使尼加拉瓜负担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
连建辰今天再次谴责尼国奥蒂嘉政府违反国际法之蛮横专断行为,完全背弃民主法治价值
与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