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小芬(化名)8年前指控当时的男友,不顾她反对强行发生性行为,男友虽辩称双方是你
情我愿,但因测谎未过,最后坦承并赔偿小芬30万元,被法院判刑3年8个月确定并入监服刑
,小芬却突然良心发现,向检察官自首,当年其实并没有被强迫,台北地检署调查后,29日
依诬告、伪证罪起诉小芬,检方正研拟为男友提起再审。
这起“性侵”案发生在2013年间,小芬和年长1、2岁的男友都是还在念中学的少年少女,小
芬指控,事发当天,男友因为怕自己睡过头,请她一早到家里去叫醒男友,没想到男友就趁
2人独处时,强行压制她并性侵得逞。
小芬事后报警,男友先是否认发生性关系,后来改口双方合意,在各说各话的情况下,法院
安排双方接受测谎,结果小芬通过测谎,男友则没过,加上小芬事后曾向友人诉苦等事证,
男友最后选择认罪,并赔偿小芬30万元。
新北地院审理后,考量男友已与小芬达成和解等理由,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判处
有期徒刑3年8月,案经上诉二、三审,最高法院在2021年底判决确定,没想到,小芬就在此
时,自己跟律师到台北地检署自首,坦承当年双方真的是你情我愿,检察官调查后将小芬提
起公诉,不过男友已经发监执行,将由检方另行研拟提出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