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废除西恰10犯永桶及累积180天永桶

楼主: medama ( )   2022-09-07 23:49:25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其实你在有向板务层级提呈该案的想法之前,
: 是否有想过先到群组层级,提起废止部分群组规的建议呢?
: ①“设有警告条例的看板或小组请务必注意,警告也算是看板罚则的一环,
: 为避免恶意再犯及统计上的争议,请不要加上重新计算的时限。”
: ②“不论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恶极之永久水桶,
: 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审,
: 有疑虑者请依照站方或群组申诉条款之期限规定,向所属组务板申诉。”
为符合群组规定
最后一段修改如下:
[板务]废除西恰10犯永桶及累积180天永桶
如果是犯下情节最重大之罪,手段凶残,无教化可能,
永桶合理
但10犯永桶及累积180天永桶 如果皆属轻罪
比如说之前有人签名档被检举10篇轻罪
一次永桶
有人贴了一篇政治人物的新闻
单篇超过180天即永桶
这样不符合比例原则 显失公平
建议将永桶条款废除
单次违规水桶上限最高3年
旧永桶使用者满3年可提出假释申请
(因群组规定不可由非原任板主解除永桶)
(假释=仍是永桶但暂时可发文)
并将旧永桶使用者设为“不太受欢迎人物”
假释后再违规则刑度提高至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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