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人妻课长劈腿已婚经理42次 性爱日记成铁证!天价判赔金出炉
判决指出,孟姓男子是台积电的专案经理,钟姓女子则是同单位的企划课长,两人发生
婚外情时均各自为已婚身分且育有子女,但事件爆发后,两人均因此离婚。
许男向法官表示,他怀疑妻子外遇已久,2020年10月某日晚间,他趁妻子与小孩睡觉后
翻看其手机,发现妻子与孟男在LINE有亲密对话,双方互称“糖果”、“蚂蚁”,内容
提到2人有拥抱等肢体接触及公司附近多家汽车旅馆。
许男还说,钟女还在手机备忘录写日记,里面详细记载她与孟男相约到旅馆发生性行为
的情形,并将发生性行为的日期以“big day(大日子)”代称,从2020年4月20日起至
同年9月30日止共发生42次性行为。许男以2人行为严重侵害其配偶权,怒向他们求偿800
万元。
许男在妻子手机发现性爱日记,记录她与公司经理到汽车旅馆的时间、次数。示意图
钟女、孟男均辩称2人只是同事关系,手机对话纪录只是一般朋友聊天,并无暧昧之情,
更未发生性行为。钟女还声称手机上的日记不是她写的;孟男则说许男任意扭曲该日记
的符号意义,不能证明他们有发生性行为,且许男擅自将该对话纪录寄给其妻女以骚扰
她们,他的家庭受到许男影响,目前也已离婚。
不过,法官勘验许男提供的对话纪录及钟女手机内的日记,认定日记确实是钟女所写,
钟女确实与孟男发生多次性行为,已共同侵害许男基于配偶的身分法益。法官审酌孟男
担任台积电专案经理,年薪数百万元,钟女担任企划课长年薪也有上百万元,判决2人应
连带给付许男120万元。可上诉。(地方中心鲜明/台中报导)
哇,120万耶,法绿人怎么不按惯例10-50万判呢?
我记得连医生都判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