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外役监是党的德政

楼主: TED781120 (苍夜歌)   2022-08-23 20:06:17
【立院三读】《外役监条例》放宽资格 轻罪累犯受刑人可获遴选
出版时间 2020/05/22
苹果日报
立法院院会今(22)日三读通过《外役监条例》修正案,
其中第四条经修正后,放宽累犯受刑人可以参与外役监遴选的规定,
累犯但已执行完毕前案,同时为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
得遴选为外役监受刑人。
《外役监条例》第4条第2项条文原规定,受刑人有“累犯”等6种情形之一者,
不得参与外役监遴选。
民进党立委邱志伟提案将“累犯”文字改为
“累犯。但已执行完毕之前案均为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同时提案也写到,外役监设立目的系使受刑人,得逐步适应社会生活,
“为使受刑人从事农作或 其他特定作业,并实施阶段性处遇,
使其逐步适应社会生活 ,得设外役监。”
该提案指出,考量有将前案量刑轻微之累犯纳入遴选资格之必要,
除了协助更多受刑人及早回归社会,也能同时纾解一般监狱超额收容问题,
因此提出《外役监条例》修正草案。
另外,时代力量党团提案修正第4条,犯贪污罪或是重大经济犯罪,
其依法应没收或追征犯罪所得尚未追回者,不得参与外役监遴选。
立法院长游锡堃今天上午召集党团协商,
朝野各党团对《外役监条例》修正草案并未达成共识,保留送院会处理;
立法院会下午处理时进行表决,最后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所提修正动议,
将“累犯”文字改为“累犯。
但已执行完毕之前案均为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戴祺修/台北报导)
所谓的累犯等6种情形之一者,指的是
内乱
外患
杀人
强盗
累犯
附有强制工作处分者
在修正案中大笔一挥,变成:
逃狱
毒品
累犯
假释后犯罪
有保安处分待执行
性侵犯
家暴
再来修法后刑期规定变成:
刑期七年以下,或刑期逾七年未满十五年而累进处遇进至第三级以上,
或刑期十五年以上而累进处遇进至第二级以上。
无期徒刑累进处遇应进至第一级。
所以无论杀人、强盗、叛国、贪污等等犯罪,只要不是判死刑,
在监狱里表现良好都能遴选为外役监。
真是德政,谢主荣恩。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2-08-23 20:11:00
德政阿杀人犯贪污犯通通感谢民进党
作者: kitune (狐)   2022-08-23 20:22:00
废死联盟最挺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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