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跟踪骚扰防治法第三条

楼主: sole772pk37 (咬我阿猪)   2022-07-23 08:04:26
本法所称跟踪骚扰行为,指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方法,
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下列行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
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一、监视、观察、跟踪或知悉特定人行踪。
二、以盯梢、守候、尾随或其他类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学校、工作场所、经常
出入或活动之场所。
三、对特定人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抑或其他相类之言语或动作。
四、以电话、传真、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设备,对特定人进行干扰。
五、对特定人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
六、对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誉之讯息或物品。
八、滥用特定人资料或未经其同意,订购货品或服务。
楼主: sole772pk37 (咬我阿猪)   2021-07-23 08:04:00
我自己看是没事ㄛ
作者: ai2311 (assa)   2022-07-23 08:05:00
作者: selfvalue (ime)   2022-07-23 08:07:00
你只是被黑名单而已==
作者: kaeun421 (newkakaeun)   2022-07-23 08:07:00
可悲
楼主: sole772pk37 (咬我阿猪)   2022-07-23 08:08:00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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