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郭芷余/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单身男想脱鲁!砸8万相亲13次都失败 怒告婚友社求退款
4.完整新闻内文:
新竹一名林姓单身汉前年12月花了8万元请婚友社帮他找真命天女,无奈相亲了13次林男都不满意,林认为婚友社办事不力,去年7月提出解约,提告要求返还8万元。徐姓业者则喊冤他“已尽洪荒之力”帮林男媒合,最后两人没办法在一起不能怪他。法院审理则认为林男明白表示委任契约已经终止,解约有效,徐男媒合13次的成本以4万元计算,判决徐男须返还林男4万元。
林男提告指出,前年12月他从网络上看到徐男刊登的婚恋相亲媒合广告,花了8万元希望
徐男帮他找到条件符合他期望的女性,口头约定服务期间为2年,虽然徐男在7个月间已经帮他介绍10来位女生,但每次都是他要求,徐男才会安排,且安排的对象都不符合他的期望;且若媒合不成,徐男就将失败原因推给外在条件及能力差的排约男女。林男不满付了高于一般行情的费用却获得不对等的委托服务,去年7月要求解除契约,提告请求对方返还8万元。
业者徐男则说,自己7个月间安排了13位对象和林男相处,他已经尽洪荒之力,最后无法在一起也不能怪罪于他:疫情期间他也没办法安排当事人外出碰面,他已经尽最大努力创造机会等,也付出相当人力及时间成本。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两造为委任契约,按《民法》规定任何一方得随时终止委任契约,而去年7月6日,林男确实以Line表示终止合约之意,认定双方委任关系已终止。
法官审酌徐男确实收了8万元帮林男找结婚对象,并提供13次相亲服务,并媒合了位在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苗栗县、台中市等单身女性,但林男还是解除委任,因此认为扣除4万元费用后,徐男须返还4万元给林男。
徐男不服上诉,认为依照合约内容精神,他已经尽力每月安排1至3位对象给林男相亲,但婚姻并非儿戏,男女都有选择对象的权利,林男也曾私下与两名相亲的女生往来,却仍抱怨他安排不好,一审还判他要还钱,让他觉得自己为婚姻媒合职业没受到宪法工作权的保障。
林男则说,13次相亲结果皆因双方对婚姻想法、家庭观念等有所差距而未能成婚,他也很难举证,且他2次持续与女方互动,仅属良善人际关系,并非成为交往对象。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本件属小额诉讼,小额程序的第一审裁判上诉或抗告,必须有违背法令的理由,因徐男未具体指摘原审判决有何违背法令之处,因此认为上诉不合法,直接驳回,全案确定。(郭芷余/综合报导)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704/081D8BEE723ADA5DD2CAC4EB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