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名40岁男子去年5月路过一家饰品店,发现女店员惊为天人,1年多来经常刻意站
在店外,紧盯着店员微笑,店员原本不以为意,后来被看久了深觉不舒服,虽多次报警,
也言语告诫对方,但警方只能劝退,于法无据可办。怪男子昨天再度出现,女店员于是报
警,警方到案后除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告出告诫单,并依现行犯将该男子移送地检署,
成为台中跟骚法实施后首名被依现行犯移送的首例。
警方昨天下午5点多接获女店员报案,指她在饰品店工作,从去年5月就有个男子刻意站在
店外往内瞧,发现她有上班,就紧盯着她微笑,令她觉得非常不舒服,她曾告诫该男子说
“你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请以后不要刻意到我店内。”
女店员被盯了1年多,也曾报警过,但警方到场后只能劝退,无法可办,昨天下午男子又
出现在店家,女店员和男友得知跟骚法已经实施,于是报警处理,女店员坚持提告跟踪骚
扰,警方讯问后,不但开出告诫书,也依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第18条第1项普通跟骚罪现
行犯移送。
太苦了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