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首例“跟骚法”法办 常到店前对板娘笑...“微笑男”现行犯被捕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跟踪骚扰防制法”于本月1日上路,台中市昨天已有首宗开告诫书个案,同样是昨天(3日),另有一起跟骚法现行犯逮捕法办的个案,这也是台中市第一起跟骚法的法办案例,40岁已婚无业的林姓男子,从去年5月至昨天,会到20多岁女子小芳开的商店,对着小芳微笑,这1年来至少6次,昨天(3日)两度到店内,小芳认为是“盯稍跟踪”,叫男友拦下林男,林男全盘否认,指他只是路过,对小芳礼貌性微笑,警方将依现行犯逮捕,侦讯并移送法办。
中市首宗跟骚法开告诫书的个案,是已婚50多岁黄姓园艺公司老板,打电话、传短信,猛约30多岁、未婚社区女经理吃饭,但女经理不愿提告,只希望警方劝导黄男,警方昨天对黄男开告诫单。
至于同样发生于昨天的“微笑男”一案,女方小芳(化名)要提告,警方依现行犯逮捕,依依跟踪骚扰法的第18条第1项,普通跟骚罪法办,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万元以下罚金。
昨天傍晚中市警局二分局接获报案,指林姓男子“多次跟踪骚扰”女子小芳,小芳于中市北区开商店,去年5月起,她在店内工作时,40岁林姓男子会在经过店门口时,以眼神搜寻她的位置,见她在店内,“以眼神盯着小芳,并且对小芳微笑”,令她觉得非常不舒服,这1年来至少6次。
小芳曾以言语告诫林男,“你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请以后不要刻意到我店内”,林男当时没答话,只是迳自离开,不料,昨天(3日)中午,林男又出现在商店前,逗留片刻离开,小芳深感畏惧,请男友到店内保护他,昨天傍晚林男再度出现,小芳认为是“盯稍跟踪”,报警并叫男友追呼拦下林男,请求警方发给林男告诫书,并坚持提出跟踪骚扰刑事告诉。
林男大呼冤枉,他说,只是路过此商店,对小芳礼貌性微笑,并没有跟踪、盯稍之举,但警方认为林男,是跟踪骚扰法规范的8种类型中的“监视观察”,不但开告诫书给林男,
还将他逮捕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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