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nm525 (春咲永)》之铭言:
: 这次的新板规主要是由我提起的,在和其他版主讨论
: 我稍微解释一下修改原因
: 首先鉴于洗版文的犯案率过高
: 有不少版友反应应该增加文章上限
: 再加上目前板上的文章数比以往都还要多
: 一小时最多8篇的文章数我认为不至于会造成版面混乱,所以才提高上限
: 再来是文章相似度过高之文章
: 这一条主要是为了防止恶意乱版才设置的
: 就像之前富邦66那样
: 基本上我不会随便判这一条板规的,除非是极端状况
: 最后是上位法违规,这一条主要是为了防止肉搜用的,让之后有理据可以判案
: 大概是这样
:
看了一下上位法里面的站规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于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于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于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孔明的陷阱 板规说可以po 八篇
但光是标题相同 以站规来看5篇就违规了(还不限时间)
那些整天"好想做爱"的小心点了 OK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