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nh507121 (博衣こより的ココロ)》 之铭言:
:
:
: 彼方说
:
: 那个AquaChen1012被水桶了
:
: 还有deathslipkno和LaplusYamada可以继续发文尻洗
:
:
: 线虫违规分身帐号应该要连坐处分才对
:
: 水桶后如果用分身帐号再次于本板发言
:
: 应该也要把分身帐号一起水桶
:
: 不然就只是换一个帐号继续尻洗而已
:
: 这样才能真正落实烧线虫条款
:
这个我反对
因为我知道有个认真负责的前板主
只是想分享本子
就被你板登能板主水桶
给你各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