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政策催生联盟今日在立法院召开“修法新增亲职假,我要工作也要做爸妈”记者会,公
布“性别工作平等法”、“就业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亲职假使用期间延长至子
女0到8岁期间,并依需求用“小时”或“日”请假,且“亲职假”、“育婴留职停薪”给假
合并计算,共用6个月津贴给付
这次修法内容是“亲职假”和“育婴留职停薪”给假合并计算,共用6个月津贴给付,不限
于原本育婴留职停薪的“月”为单位,因此给假总天数、薪资成本均没改变,也不是劳工想
放假就放假,需要劳资事先共同协议约定,在天数不变情形下,更弹性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