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所以我说那个卡漫群组

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22-02-26 15:15:23
※ 引述《pp1877 (低调之神)》之铭言:
: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 (超过处分“七天后”才找板主沟通,板主或“组务”可以不受理“申诉”?
: : 申诉时超过处分“七天后”,组务可视情况不受理“XX”?)
: : 标记引号,是怀疑其中有自相矛盾之处
: : 沟通案是谁受理?申诉案又是谁受理?
沟通是指找板主 申诉是指找小组
: : 然后,在新规定发布后
: : 板主可以不用再到小组板答辩了,且即使没有答辩也不会受罚,这理解有错吗?
第三项有提及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2-02-26 15:16:00
7跟七 可以统一吗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22-02-26 15:27:00
我原本是想说"又继续留下陷阱",但前朝那乱搞就不这么讲,又留下这问题,我是觉得从一开始你们就没把使用者放心上。当然大部分小组长应该不会那么故意,但不建议留这空间啦~而且一般使用者哪会多清楚申诉规定怎做,明了点比较好吧?你给使用者7天内沟通与申诉,板主可以在第4天后不沟通3天导致可能无法申诉,这部分责任本来就不该让使用者承担吧?简单讲你们只要改成小组长那是沟通过7天不来申诉等于放弃就好了啊...这下缓冲期有没有统一都可以有明确的时间点。喔当然小组长那边还是有个申诉期,看14天还怎样应该都行,总之能让使用者立场上不会因为规定解释上有分歧那就最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