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takashi001 (沙花叉クロヱ的狗)》 之铭言:
: 标题: 法律人请进
: 时间: Wed Feb 23 19:52: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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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闷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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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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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山分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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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该用法槌给他槌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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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在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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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看得出来更一审的法官
想拿法槌敲死被告
本件被告犯行,行为极端恶劣,且系蓄意杀害A女并造成生命丧失,系属情节最重大之罪,
参酌上开刑法第57条所列事项、公诉检察官及告诉人之意见,原本应选择量处被告死刑,使
被告与社会永久隔离,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才符合社会之公平正义。
㈢本件就上开部分量刑,理应量处被告死刑,已如上述。惟实务上最高法院见解认为,于
法定刑包括死刑之案件,如考虑选择科处死刑,本于恤刑意旨,除须符合上开诸项原则外,
其应审酌之有利与不利于犯罪行为人之科刑因素,尤其刑法第57条所例示之十款事由,即应
逐一检视、审酌。
但是就卡在最高法院以前对于死刑量刑
有标准作业流程
又死刑之谕知,……是以除应考量犯罪行为人之具体犯罪情节,所犯之不法及责任之严重程
度,以及行为人犯后态度等因素外,尤应考量犯罪行为人何以显无教化矫正之合理期待可能
性,非永久与社会隔离,不足以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等情状,并于判决理由内详加
说明,始为适法
这边翻成白话文的意思就是
你下级审一定要审查教化可能性
不然就当作判决违法
撤销发回再给你重审一次
至于为什么最高法院这么坚持一定要审查教化可能性
因为你岛法律很多都是抄那些已经废死的国家
解释上本来就会这样
但法官不是学心理的
就算法官是心理系毕业的
他也不能直接说这个被告有没有教化可能性
因为他是法官 不能做鉴定人的工作
否则对方律师会上诉
最后他还是必须依法找鉴定人来鉴定
鉴定结果
至本件依台湾司法心理学会之“心理鉴定报告”及鉴定证人林明杰教授之鉴定意见已足认为
,被告有教化之可能性与再社会化之可能性,且非绝对会再犯,自无再赘行另做动态量表评
估之必要。
其实如果鉴定有瑕疵
是可以推翻的
法官可以自己写理由来说鉴定人有瑕疵而不采用
不过要指出鉴定人有瑕疵其实很困难的
这种情形算满罕见的
一个法官要推翻其他专业领域的意见
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
对方律师上诉
最高法院就直接再发回叫你重写
所以这个案件更一审觉得没有瑕疵
就直接按照鉴定人的认定
认为有教化可能性
看完上面的内容
你们应该能知道
国民法官是个白痴政策
连职业法官都想判死都很难了
怎么可能轮到你老百姓
给你国民法官一审过瘾一下
之后再给你无限的发回就够了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丝)
2022-02-23 20:50:00叫三小话
作者:
waitan (微糖儿>////<)
2022-02-23 20:50:00那有没有办法把法条修掉不需要看有没有教化可能
法条也没有教化可能性这几个字是他们抄法条后 参考国外是怎么用的 就跟着用
作者:
waitan (微糖儿>////<)
2022-02-23 20:53:00那那些高等法官是怎样 难怪一天到晚被叫法匠
第三方心理鉴定如果是检察官跟辩护方都认同那就基本上没救了
检察官其实不认同 有上诉 但最高法院认为没问题结果就定谳
那就叫最高法院的负责吧对阿 看了这篇我知道更一审的尽力了检察官也尽力了那舆论应该是要最高法院的来承担
作者:
waitan (微糖儿>////<)
2022-02-23 21:00:00所以理论上最高法院那些人也是可以不管有无教化可能吧 毕竟又没写在法条
作者:
waitan (微糖儿>////<)
2022-02-23 21:01:00看起来就是那些人没胆子判死而已
作者:
waitan (微糖儿>////<)
2022-02-23 21:02:00结论就是要烧就要烧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那群吧
对 你岛很多司法问题都最高法院搞出来的不管是好的坏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