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2-02-18 21:49:58※ 引述《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之铭言:
: ubcs你可以到房子人那边废掉这个判例ㄚ
: 对ㄚ
: 判例又不是板规
: 一个句子有那么多解释
: 判例哪算什么
: 对ㄚ
: 要勇于挑战不合理的判例!
大概类推得出来,他指的是 #1VQUL_R0 (C_GenreBoard) 判例吧
不过实际上,那是在旧版板规时代下的判例,并非现在多了两、三项新规(新第二项、第
三项及第五项)的版本之判例
因此,要怎样解释,就见仁见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