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国民法官法
老实说国民法官实际上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不是怕人民不懂法律乱判
因为罪名(判什么罪)和科刑(要判多重)都需要全部法官投票
6个国民法官和3个一般法官,需要至少6票才能定罪,而且国民法官和一般法官都至少要有
一票
这样的话问题反而会是越判越轻
关键在于要拿到一般法官的那一票
国民法官乱重判容易被法官否决
相对上轻判在双方都比较容易通过表决
于是检方就可能干脆直接放弃容易轻判的一审
把战场转向二审,因为二审没有国民法官制度
二审法官可以直接推翻掉一审国民法官的全部见解
于是6个国民法官和3个法官在那边玩扮家家酒
最后就是没有人理他
已经够肥大的二审又再度肥大化
司法院一直在推的金字塔诉讼制度
就变成了肥宅阿康诉讼制度
https://i.imgur.com/37iqJ8f.jpg
※ 引述《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之铭言
: 是ㄚ
: 被ㄘㄨㄚˋ英文越搞越粪
: 国民法官
: 司律甄试
: 操你妈
: ㄘㄨㄚˋ英文
: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