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ILoveMegumin (天音彼方的专属刻印虫)》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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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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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法律系学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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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在帮病患看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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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立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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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能从疾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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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他的诊断证明书将来会做为诉讼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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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要传医生出庭作证跟被告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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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台湾的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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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日常看诊根本不会想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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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传医生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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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也只会按照当初写的诊断证明书重新唸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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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出庭跟被告对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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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问题让文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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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决定有没有道理 是很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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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问你板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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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跟法官哪一个看起来比较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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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像医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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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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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医生的话 我明天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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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看一眼病人症状病史
就能有初步判断
再照这个排检验检查
之后才能给诊断
诊断书看人
有的写过去病史
但大部分人只写这次住院,而且都写得很笼统
反正大部分诊断书
都是给公司行号请假或保险公司理赔
写太详细也没意义
ㄍㄟㄌㄠˊ写错反而更麻烦
法院的文组仔觉得不够
就发函叫医生写一份正式的
再不够就直接叫医院把病摘吐出来
但是
解释老半天
采信不采信还是看文组仔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