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男与国二女嘿咻81次 履行赔偿150万获缓刑
张姓大学生于2018年间经由交友软件认识当时年仅13岁的少女小如(化名),交往后成
为男女朋友,在未违反她的意愿下,2人先后发生81次性关系,张还以手机2次拍下性爱
过程,经小如诉请侦办,二审张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父母新台币150万元,并已履行给付
,获被害人及被害人父母原谅,合议庭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
付保护管束。
从2018年10月27日至2020年5月9日,在张男的租住处等地先后嘿咻81次,还以他所有的
iPhone厂牌移动电话,2次拍摄性爱过程。经被害人报苟处理。
张姓大学生辩称“我不是以隐藏、偷拍的不法手段来满足一己性欲,拍摄时她都知道,
并没有违反她的意愿。与她交往期间,真心对待她,使她得以忘却父母失和、家庭争吵
、班上同学霸凌等负面情事所带来的精神上痛苦,故小如不用再到医院身心科接受诊治
,仅需定期透过LINE联系身心科医师来聊天,且聊天话题不外乎男友对自己很好、现在
自己过得很好,不用面对家庭纷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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