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有民众在脸书社团披露,南投县警察局草屯分局1名巡佐就读高中的儿子,遭提告
性侵同班女学生,并质疑校方及警方没积极处理。对此,监察院18日指出,调查后查无学校
及警方处理过程涉有权势介入及吃案,但南投县政府社会沟通、危机处理应变能力不足,促
请检讨改进。
监察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17日通过监察委员叶大华、赖鼎铭、张菊芳所提调查报告
,针对南投县政府社会沟通及危机处理应变能力不足致侵害儿少隐私权,促请南投县政府督
同所属检讨改进。
监察院18日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叶大华、赖鼎铭、张菊芳调查“网络揭露南投某高中生疑
涉性侵,遭质疑校方与警方有权势介入及吃案,引发媒体公审与网络霸凌,严重侵害儿少隐
私权等情”案,调查发现查无学校及警方处理过程有权势介入及吃案。
调查报告指出,2018年间甲男涉嫌性侵同班女同学乙女,2020年4月16日乙女才向学校教官
说明甲男之行为,学校当天即依规定通报并进行调查,4月19日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报案后
,6月16日将甲男案件移送南投地院少年法庭,经裁定移送检方侦办,8月26日学校性平会通
过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提及,2020年9月9日署名“安魂弥撒”网民在爆料公社贴文,并开始有网民质疑事
情被压下或警察袒护甲男。监委表示,经审酌相关事证,难认该案学校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
分局受理性侵害事件,有因甲父之警职关系而有权势施压及吃案等情事。
监委认为,各界不能因有网友曾于Dcard贴文陈述此事而后删除,在未经查证是否为虚假或
错误讯息下,就人云亦云臆测警方正在施压或预备吃案,所以依法制止网友发布相关讯息,
贴文者或留言者除非有足够之证据,否则不应散布不实讯息。
调查报告指出,2020年9月9日起,网络社群平台上陆续出现甲男姓名、照片、就读学校等个
资,南投县政府社会及劳动处却未在第一时间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规定,
主动出面提醒任意散布该案当事人隐私资讯者之法律责任。
调查报告说,南投县政府社会及劳动处由草屯分局出面澄清辩解没有吃案,社群媒体使用者
因而开始不满,出现公审现象,网络怒火延烧多月,形成网络霸凌乱象,并造成政府与网友
之间对立。
监委认为,南投县政府社会及劳动处依法移除违法内容及进行裁罚,虽然于法有据,但在执
行过程中未即时善加运用iWIN机制(网络内容防护机构)及与网络社群平台业者良性沟通,
导致加深网络公审乱象,社会沟通及危机处理应变能力不足,南投县政府应督同所属检讨改
进。
另外,监委调查也发现,有网民将甲男姓名及照片等个资在网络上揭露,南投县政府社会及
劳动处依法请平台业者移除,网友遂以各种改制或重制手法,如藏头诗、梗图、迷因图等揶
揄霸凌甲男,形同游走于法律边缘。
监委强调,究竟是否构成《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9条“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以及何谓互联网负责人对行为人之行为不具“监督关系”之定义,卫福部应统一解释。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