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之铭言:
: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铭言
: : 唐凤在台湾当官,还可以兼职创业,担任RxC基金会的理事,
: : 这个组织却到中国推广业务,涉及资金募集和人员培养。
: : 虽然唐凤一直强调自己没有领酬劳的无给职,也宣称组织非营利,
: : 但其帐务金流始终不透明,政府也无法可查。
: 我不会公务员服务法 以下都是我看条文用逻辑推出来的
: 我刚刚随便去翻公务员服务法
: https://i.imgur.com/Jc1M8mD.jpg
: 第14-2条有提到
: 公务员兼任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受有报酬者,应经服务机关许可。机关首
: 长应经上级主管机关许可。
: 受有报酬者,应经服务机关许可
: 表面上的意思就是只要苏贞昌同意
: 唐凤只要是去非营利团体任职 不管有没有领钱都可以
: 对ㄚ 更何况唐凤跟RXC基金都说过目前是无给职
: 唐凤就更有正当性了 对ㄚ
: 就算苏贞昌没有同意 这次被你爆出来苏贞昌只要说我有同意就好了
: 然后尼提到的到中国推广业务,涉及资金募集和人员培养
: 我觉得没什么不妥阿 到中国推广业务错了吗==
: 立法院新的监视器是买中国的 还不是安全下庄
: 颜色对了什么都对ㄚ 赚中国人的钱拿来台独
: 难道错了吗 对ㄚ
: 你要小心被告捏 这个政府最会的就是告人
: 求仁得仁捏
同一个基金会 资金有来自台湾跟对岸
金流帐务不透明 台湾这边的政府也无法查帐
这个问题很大
或许有人说形式上合法 但这是法律上的漏洞
如果一个官员所涉及的组职在两岸都有资金往来
那如何要基层的民众抗中保台接受教召还能信服?
苏贞昌当时同意的时候 那个基金会还没到中国推广
现在知道了 还能够事后同意的话
那还能算是顽固的台独分子吗
况且 我的论述都基于公开的事实 有尽所能查证
如果上法院 我赢了 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