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创薪水小偷抓到了!副理打假卡被炒 20年工作心血确定泡汤
高雄一名杜姓男子在群创光电担任路竹厂技术副理,被公司抓包近1年期间利用远端连线程式进入公司网页打假卡,实际上是旷工或早退,直接开除他。杜男不服,认为他在群创服务20年来兢兢业业,无任何违规记过情事,公司在首次发现此事后就直接祭出最严厉解雇处分,对他不公平,因此打官司确认雇佣关系存在并追讨每月10万元薪资。但高雄高分院认为他出勤异常达36次,属情节重大违规,判杜男败诉。事后杜男未上诉,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杜男在1999年起在群创光电上班,期间有2年多跳槽至鸿海,2015年又回到群创,在路竹厂区担任副理,每月薪资10万7200元。
去年2020年4月17日,杜男主管发现他疑似伪造到厂、离厂的打卡记录,发现他没进公司却有打卡记录,启动内部调查程序清查他的出勤记录,发现杜男从2019年5月到去年4月约10个多月期间,借由一种远端连线程式Citrix登入公司内网进行到厂、离厂“打卡”,但却有29个周一没查到他有进厂刷卡到班记录,还有7天早退违规,累计36次违规打卡。
公司认为,过去10个月来,杜男平均每1.5周就违规一次,他还辩称自己是在台南科学园区上专案课程,所以才没有原来上班厂区有进厂刷卡记录,但公司交叉比对后认定他确实伪造打卡记录,认为杜男不当受领薪资,旷职行为已构成重大违纪事项,直接将他解雇。
杜男认为自己在群创服务快20年才升到技术副理,期间克尽职守无任何违规记录,就算他有违规,也非连续行为,偶尔周一的网页打卡都是为了方便接送小孩,之后都有处理公司事务;公司却从未以任何形式告知他不容许远端打卡,首次发现后就直接将他解雇,不合《劳基法》规定,向桥头地院提确认雇佣关系之诉,并追讨解职到复职之间的每月薪资及劳工退休金等。
桥头地院一审调查认定杜男打卡方式已经违反公司规定,构成重大违纪事项,判他败诉。
杜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后,合议庭认为杜男利用职权得以远端连线之便进行不实打卡,足见其熟稔公司刷卡系统漏洞,却故意取巧假打卡,严重破坏公司出勤管理制度。
且杜男29次旷职日皆为周一,早退日也多在星期一或五,法官认为他很明显是为达延长个人休假目的,杜男也无法举证其旷职期间如何处理公务,因此认定显已严重破坏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之诚实信赖关系,公司再难信任杜男日后能克尽职守,不再规避公司制度,遵循工作规则行事,因此解雇于法有据。驳回杜男上诉,杜男未再上诉,杜男的高薪工作确定飞了。(郭芷余/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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