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rthday5566 (生日5566)》之铭言:
: 我看这题很多法律人都是不讲话
: 只好自己想像一个反方
: 这个反方问我:如果像麦当劳这样的餐饮业,
: 雇用一个吸毒仔/边缘悲愤肥宅,结果吸毒仔/边缘悲愤肥宅在店里砍客户,
: 那老板有没有企业责任?
我不是法律人
这几天这里满多法律人在讨论DER
我们假设是讨论赔钱与否好了
站在被害者家属立场:
1. 家人被砍(毒)死了 一定要有人负责任 判刑跟赔钱
1.1. 加害者店员是否能够偿还赔偿金?
能就赔 不能就进1.2.
1.2. 老板or企业是否能够赔偿?
麦当劳肯定是有办法赔 而且麦当劳这种等级的企业
大概也会因为社会道义责任 主动出面"协助赔偿"
也就是先帮忙赔钱给受害者家属 再去向加害者索赔
因为人就是死在麦当劳里面阿 麦当劳逃不掉
麦当劳也有能力去执行后续的法律流程
所以为了社会名声 麦当劳会主动出面解决问题的机会很大
至少形式上会让大家在媒体上看到这些 细节我外行不懂
咖啡厅这CASE的走向大概也是差不多的
只是你无法期待自营业的小老板会主动出面解决问题
舆论会这样偏向老板
一来是法官给的理由真的很瞎
给出的SOP方案不合乎情理 不是一个自营业咖啡厅能做到的成本
变成是"你老板做的不够好才会死人" 所以要他出面赔钱
而实际上老板很难做到这些SOP 等同于是强迫中奖
二来是因为同情同理效应
自营业的咖啡厅不像麦当劳这种大规模企业那么厉害
要不是咖啡厅老板算是有钱人
那舆论大概会更激烈偏向老板
我个人是觉得 要老板赔钱不是不可以
只是"要能正确地给出原因"
如果老板真的做得不好 那就要明确的指出让大众能信服的点
反之 如果在合乎情理的状态下找不到能被信服的原因
就应该要是"基于维护社会道义责任 因为我(老板)有能力而协助之"
而不是"这两条人命是因为我(老板)做得不够好才害死人 所以我该赔"
(可是昨天讨论起来 好像这样在台湾被发回的机率很高)
这也回到上面我说到的麦当劳CASE
麦当劳规模够大 能力也够
所以可以预期麦当劳会主动以"社会道义责任"的立场出面
不太需要等到法官强加责任在麦当劳身上
咖啡厅老板显然没办法像麦当劳一样那样主动出面
所以才会进入后续的流程
虽然我也不知道法官会不会对麦当劳也同样要强加责任
但我相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