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下礼拜去一趟地检署

楼主: ptt987654321 (低调)   2021-10-08 21:06:12
※ 引述《TsushimaRiko (津岛梨子)》之铭言:
: 妨害名誉案
: 干又一条
: 我可以不要去吗
: 好想要无故缺席喔
: 反正都嘛不起诉
: 你他妈到底那次要起诉我了
提告的人
可以不用去
被告的人
警察找笔录可以不用去
检察官找去问最好是去
最后一次找双方来
提告的可以不去
被告的最好是去
简单说被告
最少要跑两次
我的经验是这样
9成不会起诉
告这个本来就是要弄别人让别人跑流程累对方而已
不过根据我告人的经验
通常到警察这边
警察就会说IP太多人用他查不到
然后就不查了
我提告之后到检察官那边的机率大概是1/4
然后最后对方也是不起诉
对方住哪我就忘了
反正是在新北开庭
反正刑法妨害名誉除罪化不废除
谁敢嘴我,我就买晚餐顺便去报案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丝)   2021-10-08 21:07:00
不要吉我 我没有钱
作者: lunhsuan (虚无飘渺)   2021-10-08 22:16:00
警察笔录还是要去啦 会看你笔录我上次去 就是笔录做完后 寄个信给我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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