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是由锂电池、雾化器、卡夹烟弹或补充液所组成,利用雾化器将烟弹内的液体打
成雾气,产生类似吸菸的效果。不过,卫生福利部目前尚未核准电子烟相关产品,换句话
说,电子烟在我国不是合法产品,现行法规仍有灰色空间,持有虽不违法,但若添加毒品
或含尼古丁、宣称疗效,或外观类似菸品,持有者与贩卖者可能分别触犯毒品罪、违反药
事法或菸害防制法。
加入电子烟的大麻,其成分中的大麻二酚(CBD),在台湾是经食药署认证能合法使用的
药物,但卫福部尚未核准在我国贩售;而大麻二酚内含的四氢大麻酚(THC)含量超过
10ppm,则属第二级管制药品,需由区域医院以上教学医院、精神科教学医院提出申请。
警方指出,大麻属二级毒品,电子烟油中的大麻成分(THC)若超过10ppm容许值即触犯毒
品罪,而依据警方查缉的实务经验来看,查缉到含大麻成分的烟油,几乎都超过这个标准
。
2009年3月,卫福部将含尼古丁或其他药品成分的电子烟产品纳入药品管理;在药事法中
,尼古丁属药物,要经过药品查验登记才能制造、输入、贩售。截至目前,我国尚未核准
任何电子烟产品的药品许可证,因此,目前市面上与网络上贩售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
贩卖者都已触法。
国健署简任技正吕孟颖表示,目前若查获电子烟油含毒品,即涉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电子烟若含尼古丁属伪禁药。若电子烟似菸品形状,持有者及贩售者可依菸害防制法第14
条规定,最高处5万元罚锾。
看起来是稳定GG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