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umisui (jumisui)
2021-09-17 14:19:51刚刚记者会说的
说要跟当地卫生主管机关 申请 、报备
就没事?
记者问了两次
所以,应该没问题吧
※ 引述《LabMumi (LaborMumi)》之铭言:
: 姆咪
: 刚刚看别人贴的医疗法
: 第 21 条
: 医疗机构收取医疗费用之标准,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定之。
: 第 22 条
: 医疗机构收取医疗费用,应开给载明收费项目及金额之收据。
: 医疗机构不得违反收费标准,超额或擅立收费项目收费。
: 所以
: 看起来
: 主管机关没给你价目表
: 你就不能收钱帮人做
: 但是 不收钱的话
: 应该就没这个问题惹吧?
: 有没有法律大师知道的
: 只懂英美法又不是东吴的就算了